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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主体资格-强生搬场公司

[ 时间:2012-12-10 09:22 点击: ]

    物流企业主体资格即物流企业参与物流活动,成为物流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人格。物流企业的主体资格主要涉及主体资格的取得、变更与终止,这些都应参照我国市场主体立法和物流行业立法所规定的基本制度。
    (一)物流企业主体资格的变更与终止
    物流企业的变更主要表现为企业的合并、分立,还包括企业法律形式的变化。物流企业的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物流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和协议的约定合并成一个物流企业;物流企业的分立正好与合并相反,指的是一个物流企业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物流企业。无论是企业合并还是分立,都应当事先处理好企业与外部的债权和债务关系。企业的法律形式主要有业主制、合伙制和公司制,物流企业法律形式的变更主要是指物流企业在这几种法律形式之间的转化,也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转化。
    物流企业主体资格的终止指的是物流企业因章程规定期限届满或其他法定、约定事由,其作为物流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结束(即主体资格消灭)。物流企业主体资格终止时要进行清算,要了结相关债权和债务关系,主体资格结束后应到登记主管部门进行注销登记。物流企业主体资格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自行解散,即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投资人决定解散物流企业;
(2)依法被撤销,物流企业因违法或其他法定事由被有权机关撤销,一般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撤销营业执照的方式撤销物流企业;
(3)破产,物流企业(法人制的物流企业)因不能履行到期债务等法定事由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企业破产,从而终止物流企业的法律人格;
    (二)物流企业主体资格的取得
    物流企业通过企业设立而取得主体资格,我国法律规定了物流企业设立的条件和程序。我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和几部外商投资企业法都规定了企业设立的一般条件和程序。同时,我国的物流行业法律法规还规定了物流企业设立的具体条件。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设立国际物流(运输)企业应具备的主要条件
    国际物流运输企业应具备的主要条件有:(1)必须建立自己的国际运输服务线路;(2)具备具有国际运输知识、经验和能力的专业队伍;(3)在各条运输线上具备相应的网络机构;(4)如果涉及多式联运,还要能够制定各线路多式联运单一费率;(5)具备与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等。

来源:上海强生搬场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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