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流服务合同的行业特点
[ 时间:2013-02-01 08:46 点击: ]
物流服务合同是一种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合同,它是物流服务领域一系列活动的总称,有较强的综合性。物流服务合同的行业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物流服务合同可以根据物流服务提供商的业务范围分成综合的物流服务合同和单一的物流服务合同。综合的物流服务合同又称为总物流服务合同,指的是物流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是一种综合多种物流服务项目的物流服务合同。而单一的物流服务合同则是物流服务提供商只提供某一环节服务的物流服务合同。
2.物流服务创司有大量格式条款(格式合同)存在。.因为物流合同一方主体是特定的,为了节省交易和磋商成本,很多物流服务的提供商(物流企业)会事先拟好服务合同的文本,等待客户确认。有的格式条款则是通过相关单证体现出来的,如提单、仓单等。
3.物流服务合同的一方主体是特定的。物流服务是一种专业性、技术性、综合性都很强的服务。因而,这种服务的提供商应该是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社会主体,一般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起来的专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这点具有很强的特定性。现实生活中,其他社会主体可能也会提供一些诸如运输或仓储等方面的服务,但不能形成专业化的物流服务,可以当作一般的民事行为。
4.物流服务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提供劳务的合同。提供劳务的合同在我国《合同法》分则中有较详细的规定,其中的运输合同、承揽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等都属于提供一定劳务(服务),代客户完成一定工作的合同。物流服务合同是物流服务提供商为完成物流客户运输、仓储等订立的合同。例如,货物运输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是就货物位置发生转移而确定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运输合同本身并不改变货物的所有权,货物所有权是通过买卖合同改变的。因此运输合同的标的只是一种运输行为.可见,物流服务合同其实是一种以行为为合同标的而提供劳务的合同。
来源:上海强生搬场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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