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生搬场公司赔偿金额的确定与支付
[ 时间:2012-08-10 11:06 点击: ]
强生搬场公司赔偿金额的确定与支付
《国际货助中对不同情况下赔偿金额的确定和支付做出以下规定:
(1)货物运到逾期的赔偿额
货物运到逾期时,铁路应该按照造成逾期铁路的运费.向发货人支付罚款(具体内容参考运到逾期的相关内容)。
上海强生搬场赔偿金均以支付这些款项的铁路所属国家的货币进行支付。如款额用某一国家货币表示而在另一国内付款时,这项款额应按照付款地付款当日的牌价折合为付款铁路国家的货币。
铁路向发货人或收货人提出因运送货物所发生的赔偿要求时,发货人或收货人也应按规定的数额和期限支付赔款利息。
除货物灭失的赔偿外。灭失货物或灭失部分货物的运送费用、海关税和因运送发生的其他费用,如未算人货物价格内时,均应予以偿还。同运送合同无关的费用和损失不应赔偿。
如从接到赔偿请求之日起经过180天后,才对赔偿求给以答复;支付多收的款额或货物全部或部分灭失、货物毁损的赔款时,则对应付的款额加算年利4%的利息。
(2)上海强生搬场公司托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灭失的赔偿额
根据侗际货切务第24条的规定,对全部或部分灭失的货物铁路应予赔偿时,这项赔偿额应按外国售货者账单所列的价格,或按这项账单摘录(该摘录应按赔灭请求提出国规定的办法加以证明)中所列的价格计算。如不能按上述办法确定全部或部分灭失的货物价格时,则货物的价格应由国家鉴定机关确定。当声明价格的货物全部或部分灭失时,铁路应按声明价格,或相当于货物灭失部分的声明价格的款额给予赔偿。
(3)强生搬场托运货物毁损的赔偿额
根据《国际货协)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货物毁损时铁路应支付相当于货物价格减低额的款额,不赔偿其他损失。声明价格的货物毁损时,铁路应按照相当于货物由于毁损而减低价格的百分数,支付声明价格的部分赔款。
货物毁损的赔偿额不应超过下列款额:
①如因毁损以致全批货物减低价格时,不应超过全部灭失赔偿额。
②如因毁损仅使该批货物的一部分减低价格时,不应超过减低价格部分的灭失赔偿额。
本文来自:www.shqswlgs.com
来源:上海强生搬场运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