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托运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 时间:2012-09-14 08:50 点击: ]
尽管无效物流托运合同和可撤销合同都会因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而使物流托运合同自始不生效力,但是无效合同与可撤销物流托运合同仍存在明显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1,可变更、可撤销物流托运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无效托运合同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
第2,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
可变更、可撤销物流托运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第3,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
第4,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物流托运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可变更、可撤销物流托运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来源:上海强生搬场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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