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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货物提存物的风险由谁承担?

[ 时间:2012-10-03 09:17 点击: ]

    在物流企业运输货物中,可能有一大部分的客户都不能够及时的提取货物,那么这个货物只能由物流公司来保存,什么时候客户有时间什么才能够提货,对于这种情况物流企业货物提存物的风险由谁承担?
    运输合同法第103条规定:“标的物货物提存后,毁损、灭决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货物提存期间,标的物的擎息归债权人所有。货物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这一规定表明,自货物提存之日起,不论债权人是否提取标的物,均视为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履行,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得到清偿,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货物提存标的物的所有权因货物提存而转移归债权人,因此,标的物的利益和风险,均应由债权人享有和承担。
    物流公司货物提存期间,标的物的擎息归债权人所有。货物提存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因货物提存而产生的费用,如货物提存公证费、公告费、保管费、拍卖变卖费、保险费以及保管、处理、运输货物提存标的物所支出的其他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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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强生搬场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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