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强生托运物流公司
[ 时间:2011-08-12 10:38 点击: ]
第一条机动车管理
1.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交通安全工作。2.各部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
3.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车管干部主管监督检查的制度,严禁不经领导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无驾驶证人员驾驶车辆。
4,公司非专职司机驾驶机动车辆,须经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批准。
5。由公司交通安全负责人、各部门交通安全负责人和车管主任组成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署和检查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
6.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公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第二条公司和各部门主要领导须将交通安全工作列人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和安全员会议,检查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宣传交通安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经常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安全委员会联系,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做到交通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并把交通安全工作同公司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和经营效益结合起来进行评比检查。
建立奖惩机制,半年小结和年度评比时,对模范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三条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领导组织机构。
1.公司和各部门的司机必须服从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遵守通法规和行为规范,杜绝酒后驾车等违章行为
2.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驶安全。杜绝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3.各部门确定一名交通安全员,具体负责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和实施。
4.公司办公室确定一名交通安全员,负责公司机动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检查以及同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系。
5,认真执行车辆回库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库,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确认车辆在外停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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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强生搬场运输有限公司